2014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同年1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这些专门法院负责审理相关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2014年12月新设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民商事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等。
同月设立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负责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负责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资料来源:http://www.sh.xinhuanet.com/2014-12/29/c_133884304.htm;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12/30/c_111383009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