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公布了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受理外国申请人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请求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相关统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SIPO共受理外国申请人提出的9,587件PPH请求。其中,2014年的请求量较上年增长约20%。从提出PPH请求到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平均周期为2.5个月,从提出请求到作出最终审查决定的平均周期为10.1个月。日本和美国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占比最高。

下列图表展示了SIPO的PPH合作局、各年度请求数量、按申请人来源划分的请求数量、平均审查意见通知书次数,以及PPH案件的技术领域分布。

审查意见通知书次数的比较,以2014年7月至12月通过普通PPH途径审查的案件为统计对象。

这9,587件申请中,普通PPH申请为7,398件,PCT-PPH申请为2,189件。日本来源的申请占总量的59%。

中国PPH合作伙伴及项目启动时间。图示包括日本、美国、德国、韩国、俄罗斯、丹麦、芬兰、墨西哥、奥地利、波兰、新加坡、加拿大、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冰岛、瑞典和以色列,以及五局合作。图例PPH、PCT-PPH、PPH MOTTAINAI表示不同合作项目。
中国PPH合作伙伴及项目启动时间。图示包括日本、美国、德国、韩国、俄罗斯、丹麦、芬兰、墨西哥、奥地利、波兰、新加坡、加拿大、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冰岛、瑞典和以色列,以及五局合作。图例PPH、PCT-PPH、PPH MOTTAINAI表示不同合作项目。
SIPO逐年收到的PPH申请数量(2011—2014年)。横轴为年份,纵轴为申请件数。
SIPO逐年收到的PPH申请数量(2011—2014年)。横轴为年份,纵轴为申请件数。
SIPO收到的PPH申请来源地分布。JP日本、US美国、KR韩国、EP欧洲专利局、DE德国、DK丹麦、RU俄罗斯。蓝色为普通PPH,红色为PCT-PPH;日本来源占59%。
SIPO收到的PPH申请来源地分布。JP日本、US美国、KR韩国、EP欧洲专利局、DE德国、DK丹麦、RU俄罗斯。蓝色为普通PPH,红色为PCT-PPH;日本来源占59%。
2014年7—12月各局普通PPH案件的平均审查意见通知书(OA)次数。美国PPH案件为2.62次,非PPH案件为3.7次。CN中国、JP日本、US美国、KR韩国、GB英国、CA加拿大、AU澳大利亚、SG新加坡、RU俄罗斯、MX墨西哥、IL以色列。
2014年7—12月各局普通PPH案件的平均审查意见通知书(OA)次数。美国PPH案件为2.62次,非PPH案件为3.7次。CN中国、JP日本、US美国、KR韩国、GB英国、CA加拿大、AU澳大利亚、SG新加坡、RU俄罗斯、MX墨西哥、IL以色列。
PPH案件的IPC技术领域分布:A生活必需品8%、B作业和运输16%、C化学及冶金12%、D纺织及造纸1%、E固定建筑物2%、F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及爆破13%、G物理22%、H电学26%。
PPH案件的IPC技术领域分布:A生活必需品8%、B作业和运输16%、C化学及冶金12%、D纺织及造纸1%、E固定建筑物2%、F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及爆破13%、G物理22%、H电学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