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惠氏”“Wyeth”等商标,美国惠氏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美国惠氏”)和广州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惠氏”)在华展开了多年的知识产权较量。
美国惠氏成立于 1926 年,原名为美国家庭用品公司,2009 年变更为现名称。自上世纪 80 年代进军中国市场以来,美国惠氏在中国申请注册了“惠氏”“Wye th”等多个商标,并在国内许可多个关联公司使用。
因认为广州惠氏等六公司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
当竞争,美国惠氏及其在华关联公司将上述六公司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近日,杭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广州惠氏等六被告在其生产、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产品包装及宣传册上使用“Wyeth”“惠氏”“惠氏小狮子”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青岛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惠氏公司)将“惠氏”作为其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六被告侵权恶意明显,在确定侵权赔偿额时适用惩罚性,判决广州惠氏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3055 万元(约 473 万美元),全额支持了美国惠氏及其关联公司的诉讼请求。
在判赔金额方面,法院考虑到美国惠氏商标的知名度高、六被告恶意攀附美国惠氏商誉及字号、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地域广、侵权规模大,情节严重,涉案产品关乎婴幼儿健康安全等因素,对各被告的赔偿金额采用惩罚性赔偿的方式予以计算。经过计算,无论是基于网店、经销商渠道还是广州惠氏大区经理自认的销售金额,所计算的被告获利均超过了 1 000 万元。因此,法院按照侵权获利的三倍计算赔偿金额后,赔偿经济损失 3000 万元及合理费用 55 万元。
判决广州惠氏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30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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