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概要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上海某

公司许诺销售的多款产品涉嫌侵犯其拥有的多个外观设计专利权,遂于2020年5月25日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处理请求。6 月1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系列案件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主持调解。9月29日,双方当事人签署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书。

10月20日,双方当事人就该调解协议书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调解协议的形式与内容依法进行审查,并于当日出具民事裁定书, 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案件的指导意义

行政调解是指在行政机关主持下,以当事人双

方自愿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当事人双方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有关争议的活动。

调解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首要原则,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司法确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

它是人民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在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司法确认实行一审终审,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十天内审查完毕。

行政机关在职能范围内专业性更强,在化解各

专业领域纠纷方面可起到关键作用。通过行政程序化解纠纷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优势。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的衔接,既能发挥行政程序的优势, 又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而且,由于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确认,履行几率较大、反悔率较低,可提升纠纷化解质效,缓解案件执行压力。

出处: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7/ 4/art_66_176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