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指定中国获得了保护。现在有人对该商标在中国提出了基于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理由的撤销申请,中国商标局会将《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发送给谁?

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国际商标,中国商标局会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记载的注册代理人名义及地址将纸件通知通过国际航空信函的方式送达给注册代理人,即通过注册代理人来转给注册人;如没有代理人的, 按照注册人的通讯名义及地址送达注册人,没有注册人的通讯名义及地址的,按照注册人登记的名义及地址送达注册人。这些称为“主送方”。

另外,为提高实际有效送达比例,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利益,中国商标局会核查该商标是否由中国代理机构办理过其他业务,例如转让、变更、续展、许可等。如有,可以将纸件通知另行发送一份给相应的中国代理机构,此种为“抄送方”。

需要注意的是,与该通知有关的期限应从主送方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