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以日本申请为基础的中国申请与日本最初提交的文本相对应,但日本审查过程中进行过修改,使中国权利要求不再与日本授权权利要求对应。中国允许主动修改的机会有限。如果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后已超过三个月,申请人应如何使中国权利要求与日本授权权利要求充分对应,以提出PPH请求?
答:
超过上述三个月期限后,审查员仍可能接受删除权利要求或缩小权利要求范围的主动修改。因此,申请人可以通过这类主动修改,使中国权利要求与日本专利局认可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以日本申请为基础的中国申请与日本最初提交的文本相对应,但日本审查过程中进行过修改,使中国权利要求不再与日本授权权利要求对应。中国允许主动修改的机会有限。如果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后已超过三个月,申请人应如何使中国权利要求与日本授权权利要求充分对应,以提出PPH请求?
超过上述三个月期限后,审查员仍可能接受删除权利要求或缩小权利要求范围的主动修改。因此,申请人可以通过这类主动修改,使中国权利要求与日本专利局认可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