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快、成本较低,受到广大申请人的欢迎,申请量持续增长。2011年,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达到58.5万件。
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专利审查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实用新型审查质量满意度指数达到83.3,表明公众总体满意。
据实用新型审查部负责人Liu Zhihui介绍,审查质量的提升,除重视审查员培训外,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加强审查过程的质量管理
过去的质量检查主要关注结案案件,对中间审查过程关注较少。但审查过程中发出的通知书质量,会影响审查周期、后续反馈、外部反馈和公众投诉。因此,自2011年起,实用新型审查部开展中间通知书专项质量检查,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审查中的问题。
二、加强对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
初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近年来,实用新型审查部加强了后者。审查员认真考虑申请是否明显缺乏新颖性、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清楚,从而增强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稳定性。
2012年,该部门将围绕新颖性以及《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关于权利要求应得到说明书支持,并清楚、简要地限定请求保护范围等要求开展专项质量检查。目的是加强对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引导申请人重视申请质量,全面提高实用新型授权质量。
来源:http://www.sipo.gov.cn/mtjj/2012/201202/t20120228_647356.html
附录一:全球实用新型申请情况
根据46个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统计,受中国申请量增长带动,2010年全球实用新型申请量同比增长24%,达到创纪录的49.6万件,其中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量占83%。
其他机构的申请量均有所下降,德国、韩国和巴西分别下降1.7%、20.3%和36%。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知识产权指标2011》。
附录二:中国受理的实用新型占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合计的比例
以下依次比较1985年4月至2010年12月的累计比例、2010年当年比例,以及两者增加的百分点。比例计算公式为:实用新型申请量÷(发明申请量+实用新型申请量)。
中国:56.36%;58.15%;增加1.79个百分点。
日本:1.21%;1.59%;增加0.38个百分点。
韩国:2.01%;3.26%;增加1.25个百分点。
德国:1.77%;2.14%;增加0.37个百分点。
美国:2.66%;3.40%;增加0.74个百分点。
德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0年统计年报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