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国与日本的公众意见(信息提供)制度有哪些主要区别?
答:
提交时机:日本可随时提交,包括授权以后;中国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授权之日。
对象:日本的制度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包括相应申请;中国的制度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匿名提交:日本允许匿名提交。中国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可以匿名提交。
格式:日本采用《特许法施行规则》规定的第20号格式。中国没有规定专用格式,实务中采用意见陈述书格式。
官方费用:两国均不收取官方费用。
向提供者反馈:日本提供反馈,但匿名提交除外;中国不向提供者反馈处理结果。
查阅:日本可以查阅,也可以在线查阅;中国不能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