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图形用户界面(GUI)可以作为产品外观设计的组成部分申请保护。

下面介绍修改前后的相关规定、提交GUI外观设计申请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修改前后的规定

修改前: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表表盘、手机显示屏和软件界面所显示的图案,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修改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限定为游戏界面,以及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图案,例如电子屏幕壁纸、开关机画面、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

原来关于产品图案必须固定、可见,不应时有时无或仅在特定条件下可见的规定,被删除。

用户界面的类型很多。壁纸、开关机画面、网站网页图文排版等,实质上通常属于美术创作、商标或商号设计,可以考虑通过著作权或商标权保护。游戏界面一般涉及情节和场景设计,通过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可操作性较低。这是上述情形仍被排除的原因。

申请要求

1. 对包含GUI的产品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产品整体外观设计的视图。

2. 对动态GUI,应至少提交一个状态下的产品整体外观设计视图;其他状态可提交关键帧视图。全部视图应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的变化趋势。

3. 简要说明中应根据需要说明GUI的用途、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和变化状态等。

注意事项

1. 必须提交包含GUI的产品整体设计视图,不能只提交GUI图形,也不能提交同时以实线和虚线绘制GUI的视图。

2. 图片或照片应清楚表达包含GUI的整个产品。与不含GUI的产品一样,不能因为包含GUI就省略产品的必要视图,导致整体设计表达不清。

3. GUI在产品中所占比例较小时,应同时提交GUI的放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