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拟通过巴黎公约途径,以日本申请为基础向中国提出专利申请。日本基础申请由公司A、公司B共同提出,但只有公司A希望在中国取得权利。如果中国申请仅列公司A、不列公司B,是否需要公司B提交转让书等文件?
答:
不需要。中国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基础申请(优先权申请)的部分申请人时,无须提交转让书等证明文件。因此,公司B不需要提交该类文件。
拟通过巴黎公约途径,以日本申请为基础向中国提出专利申请。日本基础申请由公司A、公司B共同提出,但只有公司A希望在中国取得权利。如果中国申请仅列公司A、不列公司B,是否需要公司B提交转让书等文件?
不需要。中国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基础申请(优先权申请)的部分申请人时,无须提交转让书等证明文件。因此,公司B不需要提交该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