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管辖权异议可能拖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遇到的情形包括:明知异议明显缺乏理由仍坚持提出;在类似案件中重复提出异议及上诉;以及故意制造与不可抗力无关的送达困难,延长诉讼时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集中审理北京市知识产权管辖权异议二审案件。自2014年11月6日建院至2018年6月30日,共受理44,139件案件,其中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3,287件,约占民事二审案件的三分之一。
此类上诉持续增长,许多与北京的文化产业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占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的五分之四以上。
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因此,原告可以在自身住所地起诉。此前,信息网络传播纠纷的管辖通常与被告住所地、网络服务器或计算机设备所在地相联系。
为应对案件增多、程序耗时较长的问题,法院于2017年3月初引入快速审理机制,优化流程、合理分工,并设立配备专门送达人员、集中办理案件的团队。该团队审结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1,500余件,将处理周期从27天缩短至14天。
来源:http://ip.people.com.cn/n1/2018/0720/c179663-3016074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