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于2018年9月6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1月19日以李克强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护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专利代理行业的监督管理。
代理机构应采用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获准的组织形式。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代理机构和代理师应对执业过程中获悉的发明创造保密,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资格可以被撤销;代理机构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可能被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
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
截至2018年10月底,42,569人取得专利代理资格证书,18,468人持有执业证书,共设立专利代理机构2,126家,其中1,000余家提供PCT服务。
来源:http://english.gov.cn/policies/latest_releases/2018/11/19/content_281476397291364.htm;http://www.lindapatent.com/en/info_news/7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