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在2020年7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2020年8月 16日。该修正案的主要亮点总结如下。
●设立局部外观设计
●增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国内优先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十年延长到十五年 ●对发明和新型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期限由修改前的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延长到了十六个月 ●在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中增加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这一例外。
●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从“二年”延长至“三年” ●取消法定赔偿“十万元”下限现行专利法规定的法定赔偿额是十万元到五百万元。修改稿中取消了十万元法定赔偿的下限标准。原因是,实践中相当比例的专利(主要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市场价值较低,十万元的赔偿数额偏高,对当事人责任过重,所以在修改稿中取消了法定赔偿“十万元”下限。
●新药专利保护期限的补偿
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可以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请求补偿专利有效期,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来源:
http://www.law-lib.com/fzdt/newshtml/20/2020070409554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