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第三方能否就中国专利申请提交意见?中国有关公众意见的规定是什么?

答:

可以。中国设有公众意见制度。《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8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中国专利局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2010年《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还规定: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申请文件档案,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如果公众意见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之后收到,审查员不必予以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