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果没有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审查意见,期限届满后是否还有机会提交答复?

答:

申请人未按期答复审查意见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不过,自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申请人提交意见陈述(修改权利要求的,还须提交替换页)、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的,通常可以恢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