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商标评审电子化水平,加强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驳回复审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为快速大幅提升异议、评审、撤三网申率,商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异议、评审、撤三网申率的阶段性工作措施:制定并发布异议、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和撤三网上申请和答辩指引,有效指引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用好当前的网申系统,加深理解,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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