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施行《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核心调整聚焦四方面:
(1)扩大适用范围,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省级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商标申请纳入快速审查范畴,覆盖更多高价值商标布局场景;
(2)拓展可申请商标类型,由原仅支持文字商标,扩展至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要素及各类组合商标;
(3)放宽商品/服务名称限制,不再局限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列出的标准名称,放宽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所有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
(4)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对不符合快速审查条件的申请,将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该办法精简为11条,符合条件的申请经审核后, 将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结论,后续仍需履行公告、异议等法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