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是创新企业向市场介绍产品、展示技术实力的重要平台,也可能被侵权人用于展示、销售侵权产品。在中国展会中发现涉嫌专利侵权的行为,权利人应如何保护权利?

一、适用法律与救济途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包括: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包括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单纯使用外观设计产品不属于上述侵权行为。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途径包括当事人协商、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006年施行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对展会保护作出规定。通常,展会持续三天以上,或者展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主办方应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未设立的,由展会所在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和有关案件处理。

发现涉嫌侵权产品后,常见做法是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或展会所在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投诉成立的,展会投诉机构可以要求涉嫌侵权人撤展,或将纠纷移送地方知识产权局。

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理,认定侵权成立的,责令停止侵权;赔偿数额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权利人也可以会同公证机构在展会现场收集初步证据后,直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二、展会专利侵权投诉

大型展会一般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原刊所指大型展会,包括持续三天以上、由中国政府或国际性、全国性行业协会等举办或协办的展会。没有投诉机构的,权利人应向地方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专利案件需提供专利证书、授权文本、权利人身份或主体资格证明,以及专利法律状态证明。个人权利人可提供身份证或经公证、认证的护照等;中国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国主体应提供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二)涉嫌侵权人的基本信息。自然人包括姓名、身份、地址等;法人包括名称、住所及当地工商管理机关出具的登记信息等。

(三)涉嫌侵权的理由和证据。应具体说明涉嫌侵害哪项专利、哪些权利要求。证据可包括展会现场照片、录像,以及包含被诉产品信息的展会宣传册等。

(四)代理人代为投诉的,应提交委托书,由权利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外国个人或主体的委托书应办理公证、认证。

三、展会专利侵权诉讼

向法院起诉所需材料与投诉材料基本相同,但原刊特别强调诉讼证据应办理公证。展会持续时间通常较短,诉讼进行时展会可能已结束,法院难以再次核查现场是否发生侵权。

为固定证据并证明其真实性、有效性,权利人或代理人可向当地公证机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公证机构核验身份后,到展会现场拍照、录音、录像,并出具证据公证书。权利人可将公证书及附件作为初步证据提交法院。

以上为中国展会专利保护的一般介绍,具体操作因城市、展会而异。例如,在上海浦东新区举办的展会,设有投诉机构的,可向该机构投诉;未设投诉机构的,原刊介绍应向浦东知识产权局请求调解,或向上海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而浦东知识产权局不受理此类投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