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公布时的申请人请求保护的范围与专

利公告授权时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不一致时,如何认定行为人在临时保护期内(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实施了专利?

根据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时申请人请求保护的范围与发明专利公告授权时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不一致,被诉技术方案均落入上述两种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告 (行为人) 在临时保护期内实施了该发明;被诉技术方案仅落入其中一种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告在临时保护期内未实施该发明。